廢止本署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環署廢字第一0六00二一六一六A 號 令,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文字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10.09.22. 環署廢字第1101130219號令發文日期:民國110年9月22日 廢止本署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環署廢字第一0六00二一六一六A 號令,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