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民政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請釋「文書處理手冊」附錄 6、公文作法舉例「附件各1式2份」書寫疑義 一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
    發文字號:行政院 108.11.25. 院臺綜字第1080039129號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11月25日
    主旨:請釋「文書處理手冊」附錄 6、公文作法舉例「附件各1式2份」書
       寫疑義一案
    說明:本手冊附錄 6、公文作法舉例所述「檢附申請表及附件各1式2份」
       及相關釋例(院長電子信箱)所述「1式2份」之用語因具統計意義
       ,應使用阿拉伯數字,係因實務上檢附或檢送之申請(報)表格可
       能有 2種以上樣式,爰認具統計意義而使用阿拉伯數字;另本手冊
       檢附法規「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附件 2填
       表說明所述「本表由申報機關填寫一式 2份」等文字,係本手冊全
       文援引該法規內容。有關所提「一式數份」有相同一致之文件數份
       之意思,其中「一式」之文意較具描述性用語性質,建議以中文數
       字表示一節,本院已錄案,將作為本手冊下次修正時參考。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