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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為辦理滅火器等11項應實施認可品目認 可作業之機械類登錄機構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111.06.22. 內授消字第11108244122號公告
    發文日期:民國111年6月22日
    主旨:公告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為辦理滅火器、滅火器用滅火藥
       劑、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密閉式撒水頭、泡沫噴頭、一齊開放閥
       、流水檢知裝置、消防用水帶、消防幫浦、緩降機及金屬製避難梯
       (下稱滅火器等11項)應實施認可品目認可作業之機械類登錄機構
       。
    依據: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管理辦法第6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有關滅火器等11項品目技術規範、試驗方法及判定基準等相關規定,
      依本部訂頒之「滅火器認可基準」、「滅火器用滅火藥劑認可基準」
      、「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認可基準」、「密閉式撒水頭認可基準」、
      「泡沫噴頭認可基準」、「一齊開放閥認可基準」、「流水檢知裝置
      認可基準」、「消防用水帶認可基準」、「消防幫浦認可基準」、「
      緩降機認可基準」及「金屬製避難梯認可基準」辦理。
    二、本公告有效期間自民國111年7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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