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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相關釋
例彙整表新增釋例
發文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發文字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08.02. 總處培字第1113027770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1年8月2日
主旨:檢送「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
表」(以下簡稱陞任評分標準表)相關釋例彙整表(以下簡稱釋例
彙整表)新增釋例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為提供各機關辦理陞遷業務參考,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年7月25
日局力字第1000044692號函及本總處104年8月14日總處組字第1040
043498號函(諒達)送釋例彙整表及其新增釋例。茲因本總處就旨
揭陞任評分標準表仍陸續作成相關解釋,其中部分具代表性及參考
價值,爰經整理 104年7月8日迄今之重要解釋予以納入,以供辦理
人事業務及查閱參考之用。
附件-「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相關釋例彙整表新增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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