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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署函詢於網站超連結中加入彈出式廣告是否侵害他人著作權一案
發文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發文字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11.10.27. 智著字第11110018710號
發文日期:民國111年10月27日
主旨:有關貴署函詢於網站超連結中加入彈出式廣告是否侵害他人著作權
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署111年10月20日北檢邦蘭111偵續247字第1119093940號函。
二、依本局函釋意旨,使用之超連結技術如未將他人著作重製於自己的網
頁,而係點選連結後直接開啟原始網頁瀏覽,即不涉及重製與公開傳
輸之行為,除明知該被連結之網站有侵害著作權之情事外,尚無侵害
著作權之疑慮。
三、所詢將網址連結另加入彈出式廣告,於點選連結後,以彈跳視窗方式
呈現廣告,點擊關閉廣告後仍係跳轉回原始網頁瀏覽,技術上如仍不
涉及對原網頁內容之重製與公開傳輸,則此情形與單純超連結似無不
同,亦不涉及著作權侵害。至彈跳出之廣告內容是否涉及著作權侵害
,應另行檢視之。
四、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個案情形是否侵權如有爭議,仍應由司法機關
就個案具體事實調查證據認定之。至於上述行為是否另有涉及公平交
易法不公平競爭之議題,請逕洽公平交易委員會詢問(電話:02–23
51–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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