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核釋「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13條第2項屬第1
2條第3款之水質項目
發文機關:環境部
發文字號:環境部 112.11.14. 環部水字第1121320716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12年11月14日
核釋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有第十
二條第一款至第六款情形之水污染防治費水質計算,屬第十二條第三款「
經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本法所定之情節重大」者,其「該期排放水質依該業
別或海放管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計算」之水質項目,係指經主管機關認定
之該期排放水質項目中違反放流水標準之違規水質項目。
:::
-
本月造訪人次
-
本月頁面瀏覽人次
-
總造訪人次(自93.07.26起)
-
頁面總瀏覽人次(自105.7.15起)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