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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所詢承接校外單位委託之計畫是否屬教育版軟體之授權範圍內疑義 發文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發文字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13.01.17. 電子郵件字第1130117號
    發文日期:民國113年1月17日
    一、按電腦軟體之合法重製物在實務上常區分為個人版、教學版、營業版
      或試用版等,此等產品之區分乃係著作財產權人考量市場上不同之授
      權需要所為之區分,利用人自應依各種版本所定的授權方式利用之(
      著作權法第 37條第1項規定參照),亦即各種版本的使用者之授權合
      約都有明定符合使用各該軟體的授權條件,若使用者逾越授權範圍,
      則其使用該軟體所涉及著作財產權之行為(例如重製該軟體於電腦硬
      碟之行為),仍有侵害著作財產權,須負擔相關民、刑事責任的問題
      ,合先敘明。
    二、所詢承接校外單位委託之專案計畫、產學合作計畫及國科會計畫,是
      否屬「教育版」軟體之授權範圍內,須視各該學校所購買之「教育版
      」軟體授權契約的授權範圍而定,建議您可洽詢該「教育版」軟體供
      應商瞭解相關授權規定及可利用之範圍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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