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梓天后宮」指定為高雄市政府市定古蹟 發文機關:高雄市政府發文字號:高雄市政府 96.05.31. 高市府文二字第0960028276號發文日期:民國96年5月31日 主旨:公告「楠梓天后宮」為市定古蹟。 依 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4 條暨「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4 條。 公告事項:詳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