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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楠梓天后宮」指定為高雄市政府市定古蹟 發文機關:高雄市政府
    發文字號:高雄市政府 96.05.31. 高市府文二字第0960028276號
    發文日期:民國96年5月31日
    主旨:公告「楠梓天后宮」為市定古蹟。
       依  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4 條暨「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4 條。
       公告事項:詳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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