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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委任各司令部及委託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國家安全局辦理志願士兵服役之核定事宜,
特此公告。
發文機關:國防部
發文字號:國防部 98.10.20. 國力規劃字第0980003129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98年10月20日
主旨:委任各司令部及委託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國家安全局辦理志願士兵服役之核定事宜,
特此公告。
依據: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三條之一第二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委任陸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聯勤司令部、後備司令部與憲兵司令部
,辦理所屬志願士兵服役核定之事宜。
二、委託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國家安全局辦理所屬志願士兵服役核定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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