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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殯葬管理條例第76條、第77條、第99條之「按其倍數處罰」及第86條第 1項之「按次加 倍處罰」等規定疑義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104.05.01. 台內民字第1040415057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04年5月1日
    有關殯葬管理條例第76條、第77條、第99條之「按其倍數處罰」及第86條第 1項之「按次加
    倍處罰」等規定疑義
    第86條第 1項之「按次加倍處罰」等規定疑義按本部 102年11月 6日台內民字第1020340004
    號函說明三(一)「…於法定罰鍰金額範圍內,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訂之裁罰標
    準及超出之倍數,加倍處以一次性之裁罰…」 1節,係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違反
    殯葬管理條例(以下稱本條例)第26條及第27條規定之行為人,其超出法定墓基面積、墳墓
    高度部分達 1倍以上者,應以本條例第76條之「 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及第77條規定之「
    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為基數,按其超出倍數加倍乘算後定其罰鍰金額;至若係一行為違
    反第26條及第27條規定應處罰鍰者,按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應以罰鍰額較高者裁處之。另
    本條例第86條第 1項規定之「按次加倍處罰」及本條例第99條規定之「按其倍數處罰」,有
    關罰鍰加倍計算部分,併請依前開揭示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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