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E8%B3%A6%E7%A8%85%E9%A1%9E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酒之販賣,如係將型錄置於實體店面之電子機台,該電子機台及其後端服務平台之網路皆屬 封閉系統,消費者於店內瀏覽操作後,於店內付款取貨時均有店員可辨識購買者年齡,始能 完成購買,此種購物方式尚非屬菸酒管理法第31條第 1項所稱之電子購物。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100.10.03. 臺財庫字第1000351814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10月3日
    酒之販賣,如係將型錄置於實體店面之電子機台,該電子機台及其後端服務平台之網路皆屬
    封閉系統,消費者於店內瀏覽操作後,於店內付款取貨時均有店員可辨識購買者年齡,始能
    完成購買,此種購物方式尚非屬菸酒管理法第31條第 1項所稱之電子購物。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