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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給付應計入被繼承人遺產課徵遺產稅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102.04.01. 臺財稅字第10200009960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02年4月1日
    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給付,既經稽徵機關依實質課稅原則認定係屬遺產,
    尚無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 9款規定之適用,而應計入被繼承人遺產課徵遺產稅,自無適
    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 1項第 2款規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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