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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提供業經核准著作權登記之視聽著作有關資料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82.06.08. (82)台內著字第8214161號
發文日期:民國82年6月8日
主旨:貴會函請本部提供業經核准著作權登記之視聽著作有關資料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 貴會八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視用芳自第00四號致本部著作權委員會函辦理。
二、按著作權「登記簿,任何人均得申請查閱或請求發給謄本。」「依本法申請強制授權
、調解、查閱登記簿或請求發給謄本者,應繳納申請費。」為著作權法第七十六條第
三項、第一0五條第二項所明定。又「政府核准立案之民間社團申請查閱著作權註冊
簿,宜請依有關法令規定繳納查閱規費。」前經本部洽詢財政部國庫署,並依該署七
十九年八月十三日臺庫發字第七九0五三一九一四號函釋明在案。貴會如有了解視聽
著作登記資料之必要,仍請依著作權法有關查閱規定及財政部國庫署上開意見繳納規
費辦理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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