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應准登記 發文機關:經濟部發文字號:經濟部 55.05.14. 商字第11191號函發文日期:民國55年5月14日 查公司董事長兼任本公司總經理公司法並無限制,本案該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選任某某等為董事,並選任為董事長,又經董事會聘請兼任總經理,如該公司股東並無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聲請法院宣告股東會決議為無效,又無其他不得登記情事者,應准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