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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應准登記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55.05.14. 商字第11191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55年5月14日
    查公司董事長兼任本公司總經理公司法並無限制,本案該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選任某某等為董
    事,並選任為董事長,又經董事會聘請兼任總經理,如該公司股東並無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
    規定聲請法院宣告股東會決議為無效,又無其他不得登記情事者,應准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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