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公司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洪水管制區內之營利事業登記並無限制規定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59.04.23. 商字第18069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59年4月23日
    行政院五八年八月五日臺經字第六三七八號令定之「淡水河洪水平原
    一級管制區設立工廠核准原則」對於區內營利事業登記並無限制之規定,自應依法辦理。(
    經濟部59.4.23.商字第一八0六九號令)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