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員工徵召入營准其照領當月份實物配給 發文機關:行政院發文字號:行政院 46.00.00. (46) 臺配字第3698號發文日期:民國46年1月1日 公教員工徵召服役,不論何日入營,一律准其照領當月實物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