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預告樣片分級作業須知」之廢止 發文機關:行政院新聞局發文字號:行政院新聞局 97.01.24. 新影三字第0960521611Z號發文日期:民國97年1月24日 廢止「電影預告樣片分級作業須知」,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