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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銓敘部函釋:公務人員曾任警佐待遇人員服務成績優良且與擬任職務職等(官階)相當、性 質相近之年資,得依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十 五條規定提敘俸級 發文機關:教育部
    發文字號:教育部 85.06.11. (85)臺人(一)字第85047514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5年6月11日
    主旨:銓敘部函釋:公務人員曾任警佐待遇人員服務成績優良且與擬任職務職等(官階)相
       當、性質相近之年資,得依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俸給法
       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規定提敘俸級。請 查照。
    說明:依本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八十五年六月一日八五台中審三字第一三一四四五五號函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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