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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釋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於限制調任期間內之服務年資,如符合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規定
,同意得按年核計加級,採計提敘俸級
發文機關:教育部
發文字號:教育部 88.01.06. 臺(88)人(一)字第87150159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8年1月6日
主旨:銓敘部函釋:有關應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於限制調任期間內之服務年資,如符合公務人
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規定,同意得按年核計加級,採計提敘俸級,並自八十七
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本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八七臺甄四字第一六九九七六八號
函辦理。(教育部88.01.06. 臺(88)人(一)字第八七一五0一五九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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