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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變更「國定古蹟槓仔寮砲台」土地範圍地號、面積及地籍 發文機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98.12.23. 會授資籌二字第09811203142號
    發文日期:民國98年12月23日
    主旨:公告變更「國定古蹟槓仔寮砲台」土地範圍地號、面積及地籍。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古蹟名稱:槓仔寮砲台。
     二、種類:關塞。
     三、位置或地址:深美段。
     四、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深美段 1地號(面積66,550.7平方公尺)、 1-1地號(
       面積62,838.7平方公尺)、 1-2地號(面積17.5平方公尺)、 5地號(面積 11,391.
       67平方公尺)、 6地號(面積547.91平方公尺)、 7地號(面積 35,251.73平方公尺
       )7-1 地號(面積0.77平方公尺)、 7-2地號(面積83.3平方公尺)、 7-3地號(面
       積1.89平方公尺)、 7-4地號(面積 42.84平方公尺)、 7-5 地號(面積 1平方公
       尺)、 7-6地號(面積499.33平方公尺)、8 地號(面積107.62平方公尺),共計13
       筆地號,面積總計117,334.96平方公尺。
     五、變更理由及法令依據:基隆市文化局提案排除道路用地範圍;經本會「古蹟歷史建築
       審議委員會」98年度第 4次會議審議決議通過。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第三項規
       定辦理。
     六、請所有權人本權責妥善維護,對本處分書如有不符,自本件處分書到達之次日起30日
       內,書寫訴願書,以正本向本會遞送(地址:10049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之 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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