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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旨:公告《呂西村隸書四聯屏》等 4組19件古物指定重要古物。 發文機關:文化部
    發文字號:文化部 101.07.06. 文資局物字第10120077792號
    發文日期:民國101年7月6日
    主旨:公告《呂西村隸書四聯屏》等 4組19件古物指定重要古物。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66 條及〈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3條第 1項
       第 1款、第 3款、第 5款、第 6款;第 6條及第 7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重要古物名稱及分類;主要材質及特徵;指定理由及法令依據等事項詳如公告表
       。
     二、對於本公告內容不服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6條規定
       繕具訴願書送達本部函轉行政院提起訴願。
    附件-公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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