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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現行監獄行刑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等對未編級受刑人並無記分之規定,嗣後對於受刑
人之處遇應切實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有關規定辦理
發文機關:法務部
發文字號:法務部 70.07.09. (70)法監決字第8560號
發文日期:民國70年7月9日 一、查現行監獄行刑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等對未編級受刑人並無記分之規定,嗣後對於
受刑人之處遇應切實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有關規定辦理。
二、前臺灣高等法院五十年廿七日令監一字第二三六00號令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