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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規劃將各種放款利率幅度上限納入銀行授信相關業務定型化契
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中之適法性疑義一案
發文機關:法務部
發文字號:法務部 93.10.13. 法律決字第0930035776號
發文日期:民國93年10月13日
主旨:關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規劃將各種放款利率幅度上限納入銀行授信相關業務定
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中之適法性疑義一案,涉及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規
定之解釋與適用問題,宜由上開法律之主管機關即該會表示意見。如該會認有疑義,
再請其賜函本部俾憑辦理。請查照。
說明:復貴會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企管銀(三)字第0九三三000六三四號函。
正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副本:本部法律事務司(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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