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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金門已檢定乙種國民來來台就讀水產職校畢業生,可比照辦理召集服海軍艦艇兵三年 發文機關:國防部人力司
    發文字號:國防部人力司 62.05.16. 務實字第1613號
    發文日期:民國62年5月16日
    金門來台就讀台灣省立東港高級水產職校輪機科應屆畢業生呂○英,已檢定為七種國民兵,
    志願服海軍艦艇兵現役三年,可比照「海事科系畢業役男志願申請服海軍艦艇兵作業規定」
    辦理召集服役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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