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出國外役男受預官徵訓對象,應依何項標準改為「僑居」及註銷「役」字戳記案 發文機關:國防部發文字號:國防部 62.09.17. (62) 務實字第3152號發文日期:民國62年9月17日 遷居國外役男,合於預官徵訓對象,年齡在卅五歲以上者,同意比照一般役男規定,依申請改為「僑居」并註銷「役」字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