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籍規則修正後,暫仍沿用舊式兵籍資料袋 發文機關:國防部人力司發文字號:國防部人力司 63.01.28. (63) 傑仁字第248號發文日期:民國63年1月28日 關於兵籍資料袋改用塑膠製成,由於價格上昂,目前難以籌措財源支應,請仍沿用舊式資料袋,俟塑膠價格穩定後再依新修頒「兵籍規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