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國防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對禁役人員所持之國民身分證,役歷欄免蓋「禁役」章職 發文機關:國防部
    發文字號:國防部 64.01.29. (64) 金純字第0317號
    發文日期:民國64年1月29日
    為配合政府激勵犯罪者自新之德政,本部同意內政部研究意見,對禁役人員所持之國民身分
    證役歷欄空白,免蓋「禁役」章戳。但為兼顧管區、役政、戶政單位之管理,是項人員冊籍
    資料仍宜按規定登記,並隨其異動移轉。
    (附註:64.7.9 修正「戶政、役政聯繫配合作業規定」時已納入第十一條第二項 )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