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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調整高雄餐旅學院二年制專科學校學生修習軍訓課程折抵役期天數 發文機關:國防部
    發文字號:國防部 93.05.19. (93)睦瞻字第0930006623號
    發文日期:民國93年5月19日
    主旨:調整高雄餐旅學院二年制專科學校學生修習軍訓課程折抵役期天數,請照辦。
    說明:
     一、依教育部九十三年三二十三日台軍字第0九安00三八八一六號函辦理。
     二、本部與教育部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鍊銪字第八九00一六九0號、(八九)國軍字
       第八九一五八四0八號會銜函頒布「軍訓課程折算役期作業實施規定」附表一「教育
       部各學制學生軍訓課程折抵役期對照基準表」規定,二年制餐飲專科管理學校修習二
       個學期之軍訓課程,可折抵役期八天;因該校學生校外實習自八十八年二月起改為一
       學期,軍訓課程調整為修習三個學期,可折抵役期十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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