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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調整「嘉義縣阿里山鄉山地管制區範圍」案,自中華民國99年 9月 1日生效。
發文機關:國防部
發文字號:國防部 99.08.13. 國作聯戰字第0990002469號
發文日期:民國99年8月13日
主旨:公告調整「嘉義縣阿里山鄉山地管制區範圍」案,自中華民國99年 9月 1日生效。
依據:「國家安全法」第 5條及「人民入出臺灣地區山地管制區作業規定」第23點。
公告事項:
嘉義縣阿里山鄉山地管制區調整範圍如后:
一、山地經常管制區:維持現狀。
二、山地特定管制區:
(一)豐山、來吉村(均含全村)。
(二)山美、新美、茶山村(不含以下區域)
1.山美村 1-5鄰村民聚落周邊50公尺及嘉 129線道路至山美派出所以前路段兩側
各50公尺。
2.山美村山美派出所前,往新美及茶山村嘉 129線道路兩側(含聚落)各50公尺
。
(三)達邦、樂野、里佳村(不含以下區域)
1.嘉 169線公路石棹檢查所往達邦村至里佳村部落道路兩側(含聚落)各50公尺
。
2.阿里山公路61.1公里樂野村 4鄰外環道路往樂野國小、達邦村外環道路兩側(
含聚落)各50公尺。
3.阿里山公路65.5公里樂野村 2鄰鄉公所至友友湖聯外道路往樂野、達邦村外環
道路兩側(含聚落)各50公尺。
(四)十字村第 5、 6鄰村民聚落周邊50公尺。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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