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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歸檔案件與附件頁碼編寫作業釋疑一案
發文機關:檔案管理局
發文字號:檔案管理局 93.02.12. 檔徵字第0930000744號
發文日期:民國93年2月12日
主旨:有關歸檔案件與附件頁碼編寫作業釋疑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
一、復貴部九十三年年二月二日臺總(四)字第0九三00一二六九0號書函。
二、機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一款規定,歸檔案件應依文件產生日期之先後順序,
晚者在上,早者在下,依序於各頁左下角編寫頁碼,其用意在釐清檔案管理人員點收
檔案權責。其頁碼編寫方式,究採由上往下或由下往上編寫,相關法規並無明文。至
編寫頁碼究以人工或電腦設備自動編寫,允由機關依內部作業需求逕予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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