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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委託對象相關事宜
發文機關: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99.07.21. 會研字第0992161448號
發文日期:民國99年7月21日
主旨:借調人員得否接受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補充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99年 7月 6日本會召開之「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委託對象相關事宜」
會議紀錄決議事項辦理。
二、關於行政機關委託研究計畫之委託對象,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晝管理要
點」笫 4點規定,授權各機關依業務特性需要,參酌其他法令、作業規範、相關報告
及社會觀感等相關事宜,允宜另訂作業規定,供機關人員辦理委託研究計畫遵循。
三、各機關對本會99年 5月28日會研字第 0990014753 號函所生委託或補助研究對象疑義
,悉以上述會議決議事項為主(詳如附會議紀錄)。
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 _
副本:行政院秘書長、本會研究發展處
附件: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委託對象相關事宜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99年 7月 6日(星期二)上午 9時
開會地點:本會第一研討室
主持人:朱主任委員景鵬 記錄:郭專員勝出列席人員
:(如會議簽到單)
壹、主席致詞:(略)
貳、報告事項: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類型研究計畫及學術補助類型研究計畫,借調人員得否
申請之立場是否應具一致性,提 請討論。
案由二:有關各機關委託研究對象建議考量事項究應於各機關委託研究作業規定中明訂
,或逕依有關規定辦理,不另行訂定,提請討論。
決議:
一、本次會議討論內容包括委託研究計畫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等兩項政府研究計畫類型,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係經過學校推薦、經審查後核定與簽約;而一般行政機關
委託研究計畫部分,則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作業規定辦理,並由各機關訂定內部
相關作業程序,此兩類型計畫性質與辦理程序均有不同,爰將本次會議名稱由原訂「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補助)研究計畫委託對象相關事宜會議」修正為「行政院所
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委託對象相關事宜會議」。
二、本案可參考學術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對象之相關規定,國科會已於99年 7月 1日第
189 次委員會議研商結論略以:符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
要點」第 3點規定之計畫主持人資格,且依相關規定被借調之人員,仍可由原任職機
構提出申請。
三、另有關行政機關委託研究計晝之委託對象,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晝管理
要點」第 4點之規定,授權各機關依業務特性需要,參酌其他法令、作業規範、相關
報告及社會觀感等相關事宜後,允宜另訂作業規定,俾供機關人員辦理委託研究計晝
之遵循。
四、各機關對本會99年 5月28日會研字第0990014753號函所生委託或補助研究對象疑義,
悉以本次會議結論為主。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上午10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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