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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釋水產養殖之電熱管保溫設備用電經台灣電力公司同意納入適用「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 」第二條第四款「水產養殖用電」範圍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77.07.11. (77) 農企字第7128554號
    發文日期:民國7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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