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身份證職業欄記載為「私立學校董事」可否申請參加農保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文字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8.10.24. (78)農輔字第8145092A號發文日期:民國78年10月24日 鑒於目台端身分證職業欄記載為「私立學校董事」一職,如能提出有關證明文件,向戶政機關完成變更原載明之職業為農業有關之職業或無業且從事農業生產時,應視同符合「從事農業工作農民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三條第四款資格,申請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