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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農民之國民身分證欄內註明殘廢、老殘、老邁等,可否具有被保險人之資格 發文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8.11.2.農輔字第8148458號
    發文日期:民國78年11月2日
    農民之國民身分證欄內註明殘廢、老殘、老邁等,可否具有被保險人之資格?農民申請參加
    農民健康保險,其國民身分證有關欄內註明殘廢、老殘、老邁等,請由投保單位調查實際狀
    況後予以認定,如確實無法從事農業工作者,自屬不具備要保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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