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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農地所有人有農業以外專任職業,其農地可否由同戶直系血親申請參加農保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9.2.13.(79)農輔字第9105228A號
發文日期:民國79年2月13日 依據「從事農業工作農民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如農地所有權
人有農業以外專任職業,其農地由同戶直系血親用以從事農業生產,面積達0‧一公頃以上
時,即可連同每年從事農業工作達九十日以上之切結書,及其他有關證件,逕向戶籍所在地
之基層農會申請參加農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