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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釋農地所有人有農業以外專任職業,其農地可否由同戶直系血親申請參加農保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9.2.13.(79)農輔字第9105228A號
    發文日期:民國79年2月13日
    依據「從事農業工作農民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如農地所有權
    人有農業以外專任職業,其農地由同戶直系血親用以從事農業生產,面積達0‧一公頃以上
    時,即可連同每年從事農業工作達九十日以上之切結書,及其他有關證件,逕向戶籍所在地
    之基層農會申請參加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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