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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省政府函詢有關基層農會申報非農會會員參加農民健康保險欠缺從事農業工作之投保要件
,能否認定其具有投保資格案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79.2.24.(79)台內社字第779685號
發文日期:民國79年2月24日
有關農會非會員參加農保資格案,請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辦理。
另外關於建議將加保人之身體健康因素納入「從事農業工作農民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乙案,查目前政府所舉辦之各項社會保險,如軍、公、勞保等,其加保對象,係以正在從事
該項職業者為範圍,並無需先行瞭解其身體狀況始得加保之規定。本案建議事項,當錄案留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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