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曾玉霞君之身分證職業欄記載為「商」,其資格認定發生疑義案 發文機關:內政部發文字號:內政部79.4.20.(79)台內社字第796832號發文日期:民國79年4月20日 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三條規定,農民申請參加農保,應具備之資格條件之一為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台端身分證職業欄記載為「商」,自無法認定為從事農業,如有從事農業之事實,請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戶政機關辦理,俾便申請參加農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