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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因公傷病以與執行職務有直接關係者為限 發文機關:司法院
    發文字號:司法院22.6.14.院字第932號解釋(後段)
    發文日期:民國22年6月14日
    工廠法第四十五條所載工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云云,應以其所受傷或受病與執行職務有直
    接因果聯絡之關係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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