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會員服兵役期間可保留會籍免繳會費 發文機關:內政部發文字號:內政部 44.04.20. 台內勞字第65347號令發文日期:民國44年4月20日 工會會員在服常備兵役期間可予保留會籍免繳會費,惟其本人享受工會方面福利酌予限制,並不得參加工會各種會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