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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工會會員服兵役期間可保留會籍免繳會費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44.04.20. 台內勞字第65347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44年4月20日
    工會會員在服常備兵役期間可予保留會籍免繳會費,惟其本人享受工會方面福利酌予限制,
    並不得參加工會各種會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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