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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職工福利機構無免徵房捐特權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44.9.19.臺財稅發字第0598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44年9月19日
    查本部三十七年七月五日直洽營字第七二九三二號函為農、漁、工會舉辦設立福利機構經營
    業務如非對外營業准免繳稅捐一案,其免稅範圍僅以發生營業行為時之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
    得稅為限。至房捐一項係以房屋為課徵對象,其免徵範圍依照房捐條例第二條規定應經縣市
    議會議決,再由縣市政府報省核准後依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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