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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自用三輪車工人准不得加入工會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45.04.21. 台內勞字第88963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45年4月21日
    查公司、行號、機關、團體及個人自用三輪車均不對外營業,其工人受僱時間多屬短暫,且
    間有副業性質者;上項三輪車工人准比照自用牛車及板車工人不加入各該業工會為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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