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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人民團體理監事入營受訓如何處理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45.08.22. 台內勞字第95570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45年8月22日
    為維持人民團體會務之正常推進,應征(召)入營受訓給予公假之理、監事,在受訓期間其
    理、監事職務可由候補理、監事依次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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