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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1.職工福利委員如不稱職可另行選派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45.9.22.台內勞字第97840號函(一)
    發文日期:民國45年9月22日
     一、職工福利委員會議,應於會前將開會時間、地點及議程向主管機關申報,主管機關必
       要時得派員出席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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