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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職工福利委員應召入伍可另推派人員代理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45.12.5.台內勞字第103665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45年12月5日
    查職工福利委員應召入伍服役期間,可由原推選方面另行推派適當人員代理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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