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工會會務人員休假可由工會酌訂辦法實施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46.7.8. 台內勞字第1176748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46年7月8日
    查關於工會會務人員輪流休假一節,如確有事實需要時,可由各級工會斟酌實際情形自行訂
    定辦法實施。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