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服務外籍船舶海員應參加原屬工會選舉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46.10.11. 台內勞字第123477號通知
    發文日期:民國46年10月11日
    查借調出國服務於外籍船舶之會員,其會籍如未移轉,返航時仍應參加原所屬分會會員代表
    大會代表之選舉;至服務以四川輪等外籍船舶之會員,在組織上係屬於該香港海員職工總會
    範圍,自不得參加該會基隆、高雄分會之選舉。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