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級工會出席上級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之選舉 發文機關:內政部發文字號:內政部47.6.9. 台內勞字第9299號令發文日期:民國47年6月9日 關於下級工會出席上級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應依照規定在各該工會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中選出;即各該工會選舉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應設法與上級工會舉行代表大會時間配合預為選出若干人,俟出席上級工會代表產生比例決定後按照分配名額以得票較多者充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