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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職工福利社使用福利設施券證疑義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47.10.16. 台內勞字第19576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47年10月16日
    查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設立之職工福利社,如須印製福利設施憑證,自無不可,惟不得
    發行類似幣券之購買證,在社內流通使用,作為交易之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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