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薪津扣撥福利金範圍 發文機關:內政部發文字號:內政部48.1.12.台內勞字第00701號函發文日期:民國48年1月12日 查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第三款所稱職員工人「薪津」範圍,係指「薪俸」「工資」及各項津貼而言。又榮民既已從事生產之職員或工人,自應依法向其薪津內扣撥福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