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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不能出席會員大會時毋庸委託他人代表出席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48.1.26.台內勞字第01850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48年1月26日
    工會會員大會,會員因故不能出席時,毋庸委託其他會員代表出席之;但其他人民團體不在
    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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